从漏水引发的围攻派出所的事件想到的
郑建荣
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这样一条报导:某地有两户人家,住在楼上的那一户的水管漏水影响了楼下那一户,楼下的人找楼上的人协商,双方发生冲突,于是叫来警察。谁知楼上的人还打警察,被带到派出所后又继续围攻派出所,造成数名警察受伤。直至特警赶到后才被制服。为什么会发生冲突,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不过,这一事件的起因正是漏水。电视新闻里关于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的报导并不罕见。这些纠纷大多和违规野蛮装修有关。比如,楼上的人任意改变进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布局。很多人在阳台上装自来水,主要用于洗衣服,把阳台上的地漏当作排污水的管道。地漏是用来排雨水的,管子比较细,而生活污水却是源源不断的,以至于常常堵塞。每次堵塞,无水就渗入楼板,直接漏到楼下人家的卧室里。更有甚者,有的人为了“美观”,在安装越过几间房间的水管时,把地面凿开一条槽,将水管埋入槽内,再铺上地砖。这不仅破坏了房屋结构,而且埋下了更严重的隐患。楼板内有电线,一旦水管漏水,就可能造成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再者,地漏与河道相连,直接把雨水排入河道。用地漏排生活污水,也就把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了河流,污染环境,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在实施“平改坡”工程时,一些住宅区特意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开铺设,而今把地漏当作污水管道,工程几近徒劳。又如,同样是为了“美观”,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原有水斗、水管的位置,把原来的污水关拆除,代之以四分或六分的自来水管,导致经常堵塞漏水。还有破坏房屋结构,毁坏阳台和卧室之间的墙壁,装上落地窗,造成地面上只要沾上一点水——比如飘进屋里的雨水、茶杯里的水打翻了或者洗衣盆里剩下的水泼到了地上——立刻会渗漏到楼下人家。由于没有法律约束,道德是可以根据需要修改的,物业公司只要能收到各种费用就眉开眼笑,不愿意得罪人,因此,受到漏水影响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长年累月提心吊胆,那是什么样的日子,不用多说,大家都能够想像。要消除这种影响,就必须使管道和房屋结构恢复原状。要做到这一点,协商是基本上没有希望的。唯一有希望的就是诉讼。但是也未必能成功。诉讼的主要依据就是《民法通则》里关于相邻关系的条款。这些条款比较笼统,其内涵很容易被曲解,无法保障受影响方的正当权利。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而诉讼所需的人力物力精力时间却一点不少,因而使人望而生畏。笔者认为,现在是立法禁止野蛮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改变管道布局的时候了。漏水听上去是小事,实质上是长期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给人们造成沉重压力的大事。试想一下,有哪一个人能够在三百六十五天随时可能漏水的房间里安心地过日子?到最后,终将有矛盾激化的一天。严格来讲,已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破坏承重墙的行为已引起了重视,建议地方立法机构和国家立法机构尽快采取措施,制订法律禁止各种破坏房屋结构、改变管道布局和给水排水设施的行为,为那些受漏税之苦的人彻底排除妨碍,解除苦恼。也可以避免引发更严重的事件。
二零零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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